当前位置: 旋转机 >> 旋转机市场 >> 农村饮水安全用饮水设备是否应办理涉水产品
农村饮水安全小型饮水设备指适用于电动机和水泵联成一体,提取井水的自动和非自动运行式饮水设备(以下简称饮水设备)。
1饮水设备分为两种型式∶自动运行式和非自动运行式.
2自动运行是由水泵、电动机、射流泵、压力罐和自动控制系统组成。
3非自动运行是由水泵、电动机和射流泵组成。
4水泵按叶轮型式分为离心泵和漩涡式。
5从水泵叶轮吸入口看泵轴为逆时针方向旋转。
6饮水设备的水泵与电动机为同轴连接。
7饮水设备应符合本标准要求,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。
8饮水设备在下列使用条件下应能连续正常运行∶
a)淹没深度不小于1m;
b)配水泵为潜水泵时水温不高于20℃,配其他水泵时水温不高于50℃∶c)水中含固体杂质的体积比不超过0.01%,粒度不大于0.2mm。
9饮水设备在运行期间,电源电压和频率的变化应符合GB的规定。
10压力罐的制造厂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给的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》方可生产。
如果使用无负压供水设备加水箱的方式供水,生产厂家应具备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,且获得CMA资质的涉水产品检测机构报告。
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资质办理、涉水产品检测机构报告代办服务地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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